在农村,不知你注意过没有,除了庄稼田地、农村的居民房屋,公共设施外,还有一些土地似乎没人能说得清楚它的来源和归属,
对于这些土地,咱农民朋友不要轻易在上面盖房子或私自占用,因为它属于国家所有。
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取批准占用土地的几种情形。
(1)建设单位或个人未经用地审批或者采取欺手段取批准而占用土地的。
(2)乡镇企业未经批准使用集体土地的。
(3)未经批准或取批准占用集体土地,用于建设乡镇村的公共设施和公益项目的。
(4)未经批准或取批准,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地质勘查和建设项目施工。
(5)城镇的居民未经批准或取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并且涉及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情形。
(6)**出批准的土地数量多占用的,**过的部分属于非法占地。
(7)未经批准占用土地。
(8)采取欺方式获得批准。
《土地管理法》怎样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手段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楹庭认为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土地确权只是在原有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再次牢固了土地的权属人关系,只要这块地是合法承包而来的,其实土地确权与土地继承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1.有的土地能继承,有的则不能,看土地类型比如承包的林地是可以继承承包经营权的,但是耕地就比较复杂些,得分情况来看。从你的问题中可以知道是能够参与本村农村土地确权的土地,因此基本上可以锁定在农户的承包耕地这一块。2.耕地能否继承,要看承包方式农村土地的主要承包方式有两大类: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后者可以继承,但是前者是不发生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继承,很多人可能会疑惑:为什么自家的土地不能继承呢?原因主要有二:(1)承包地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拥有继承关系的人基本上都是“土地共有人”,父母过世,子女继续耕种即可,不需要走继承关系。(2)“户”上人口全部去世,而子女已经分户了,那么该土地收益是可以归子女的,但是土地就要被发包方收回另行承包了,此时如果子女原本没有分到土地,且还在本村集体,那么是有**承包权的。

根据《*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三十二条和三十三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土地虽然不可以买卖,但是可以流转,我们可以在承包期内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买卖地”、租地只能是在承包期的范围之内。根据《*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工业用地能转让吗?工业用地转让规定
工业用地能转让吗?目前具体明确了办理工业用地转让9种情形的限制条件:
1、**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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