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坚持“以客户为导向” 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关注焦点,以顾客满意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金标法律服务体系的优势,整合律师及社会资源,不仅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还为客户提供商业机会、促进客户之间合作,为客户提供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1.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2.当事人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3.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有权提起诉讼,放弃、变诉讼请求。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被告有权承认、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提起反诉。
4.当事人有申请审判员、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进行回避的权利。
5.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
6.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7.当事人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8.当事人有陈述事实、质证和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9.当事人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