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的处理办法。
1、以发包方的甲方尚未支付为理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将发包方的甲方列为被告(有依据)或三人,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同时,法院通常对于只有发包方的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发包方才支付给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约定也是不支持的。当然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整体把控,方能实现目的。
2、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关于质量和工期延误问题,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例如:擅自使用不得就质量问题主张权利,未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等。施工方应当通过的律师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产生的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进而依法主张权利。不要聘请不的律师,让对方的拖欠工程款的借口“弄假成真”。
3、以存在变或增项为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关于上述问题,法律亦有明确规定:“增项款应与进度款同时支付”。施工方应当聘请的律师,认真研读合同、认真整理和收集证据、找到法律依据。不要给发包人留下任何拖欠的借口。
4、以施工方中途撤场为由拒不支付。
施工方中途撤场通常是因为发包方违约或者三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施工人在主张工程款时,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保留撤场不是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证据,保留已完工程量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完整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
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债务,债权人到法院进行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审批裁定解决债务纠纷,债务人履行原本的债务,或者是赔偿违约金,赔偿因欠款不还,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债务人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债务纠纷应怎么去处理呢?首先找到债务人协商,了解其中的情况,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时履行债务,如果是经济紧张,退让一步,同意延期偿还,需要写上延期说明。在我国是鼓励协商解决的方法。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不一致时,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由中间人去协商,去达成双方当事人新的协议。解决债务的方法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调解。以上的方法还是不行,那么当事人双方还是有争议,找共同信任没有利益关系的人或者是三方仲裁机构做裁定,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在作为法律的仲裁,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债权人可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较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