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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是昌平区的一家公司,给江苏一家公司供货,双方签订有合同,按照约定我们将货**递的方式邮寄给对方,现在对方还差我们36万多元的货款未付,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应该去哪个起诉呢?
律师答疑:是到被告住所地起诉 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根据《*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十三条 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