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缓刑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首先,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不属于这两种情况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其次,想要缓刑,作为罪犯本身来说,必须是有悔改的表现,并且适用缓刑不会再危害社会的才行。还有最后一个限制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需要注意两点:一是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了的,假如有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必须要执行的,因为缓刑并不是免除刑罚;二是要把缓刑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区分开来,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是要收监的,即要被关在监狱里的,而缓刑是不会收监的。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三个阶段:刑事案件侦查阶段
1.受理案件时,律师应当尽可能向委托人了解以下情况:
(1)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
(2)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等基本情况
(3)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会见时看守所可能会核实或者需要关系证明)
(4)案件基本情况
(5)委托人的具体要求、目的
(6)案件是否属于危害、恐怖活动犯罪特殊案件(可能会限制会见),注意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限制律师会见现象非常普遍
(7)委托人与侦查机关沟通的情况以及他们已经做过的工作
(8)侦查机关及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
(9)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以及羁押场所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提供北京各看守刑事案件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律师辩护等业务,是您找北京刑事律师的可以选择。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答疑:我国《刑法》有关侦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专注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办理,熟悉公、检、法办案程序,擅长无罪、从轻、减轻、缓刑等辩护,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答疑: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机关执行。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还是非常复杂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因为出错就*产生冤假错案,给国家机关的形象造成重大影响,也影响**的公平公正。辩护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点了解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涉嫌犯罪的,应当了解单位的相关情况;
(二)涉嫌犯罪事实:涉嫌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是否明确;
(三)证据材料:审查判断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判断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是否确实、充分,有无应当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
(四)案件定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诉讼文书定性罪名是否准确;
(五)量刑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以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六)诉讼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权利的限制和对其诉讼活动是否合法,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七)同案人情况:共同犯罪的案件,了解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责任;
(八)被害人情况:被害人有无过错,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谅解;
(九)涉案款物情况:有无查封、扣押、冻结涉案物品,清单是否齐备。
(十)辩护律师将案卷材料复制后,应认真、细致阅读案卷材料,案卷材料较少的,可以直接在复制的材料上对重点内容进行圈点。对于案件材料较多的,应制作阅卷笔录。
会见:.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之前应当了解以下情况:
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了解的案件情况,应当考虑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
(1)除“三证”外是否还需要其他材料
(2)看守所的作息时间、对律师会见是否有特殊要求
(3)会见是否属于危害、恐怖活动犯罪特殊案件,是否需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