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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3-13   浏览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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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多租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根据《高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先,看谁先占有房屋,谁先占谁使用;其次,若都未占有的,看谁办理了登记备案,谁先办登记谁使用;*三,若都未占有也未办登记的,看哪份合同成立在先,谁先“成立”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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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可以随时解除吗?
    可以,但需证明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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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承租人的“**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要出售房屋的,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通知后的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房屋的,视为放弃该权利。出租人不履行通知义务,妨害承租人行使该权利,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的除外。
    因**购买权不能脱离承租权单存在,故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的,承租人不再享有**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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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还要付房租吗?
    需要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以及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此类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目前我国的租赁市场十分庞大,牵涉到租户、房东、中介三方的利益,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行业乱象。一方面**及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的运营;另一方面法律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适时地增加和改动相关住房租赁条例,避免不规范租房和租房纠纷的发生;后每一个租房的租户也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在租房时仔细核对各项条款和房屋情况,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也要规范遵循相关规定,房东和中介更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出租房屋,共同维护租赁市场的稳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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