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比较好的拆迁纠纷律师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7-02   浏览数:22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货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产品数量:9999.00个
    价格:面议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141次会议通过。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已经进入化、多元化的新,新条例中拆迁补偿从评估转向二次征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预示着拆迁已经在从民生和考虑出发,正在渐渐走向成熟。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据猜测新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四季度,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昌平区比较好的拆迁纠纷律师
    根据《*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3条,《*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执行,即只有**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昌平区比较好的拆迁纠纷律师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特征?
    1.属于法律行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法律平等性。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3.合法必须性。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4.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5.双务有偿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昌平区比较好的拆迁纠纷律师
    当前我市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1、以本集体经济组织为原告,起诉外地承包者为被告。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原承包合同无效,或者合同有效,要求承包者支付承包费。2、以外来户承包者为原告,本地集体经济组织为被告,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合同。3、外来承包户起诉本地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无偿收回承包地或强行收回承包地、毁坏农作物、农具、房屋等侵权行为,请求赔偿损失。4、本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换,现原承包合同违反议定原则为由,请求确认原告合同无效。5、承包方拖欠承包费纠纷。
    http://jinbiaols.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