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法律咨询:
,我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吗?
律师答疑:可以。在诉讼离婚中,如果想要多分财产需要,对方存在婚姻过错,比如:重婚、家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话,不仅可以要求对方对您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在财产分割中法官也会对您适当倾斜;证明您对家庭贡献较大、付出较多;如果您是女方或是抚养孩子一方的话,可以要求财产进行多分。当然,在实践中,不同的情形千千万万,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的婚姻律师团队,律所律师一对一咨询,我们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 ,充分发挥金标法律服务体系的优势,整合律师及社会资源,为客户提供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为您的法律权益保驾**。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七十九条 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