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诈骗辩护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更新时间:2024-05-19   浏览数:15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货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地区  
    产品数量:1.00件
    价格:¥1.00 元/件 起
    弘扬社会正气,维护合法权益——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
    遗嘱人在世时怎么立遗嘱
    律师答疑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民法典》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四)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五)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只有遗嘱人才有权将遗嘱予以废除或取消遗嘱的内容。
    《民法典》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http://jinbiaols.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