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遗嘱大家都不陌生,都听说过,是人在生前对财产的分配进行分配的一种方式,
那么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继承也叫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
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遗嘱继承的细节也比较繁琐,确保遗嘱继承的有效性非常重要!遗嘱继承的好处很明显,
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名下房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也可避免很多纠纷。
但条件是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
遗赠是三种情况,说白了就是遗嘱继承人并非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现实生活中也不少见。
比如老人膝下无子,将房子赠与给晚年照顾自己的人,比如保姆。
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
并在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其财产的全部或部分赠与特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的一种处分自己财产的方式。
继承法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以得知,遗赠实际属于遗嘱的一个种类,遗嘱因受益人不同而分为两种,一种是在遗嘱中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继承;二种是在遗嘱中将自己的遗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赠予给国家或集体。这两类意思都可通过遗嘱的形式表述。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遗赠给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同时享受被抚养的。如果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成立,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 不能享有受遗赠的,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遗赠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受遗赠权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的,其接受遗赠的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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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对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先由法定继承人**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清偿的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偿还。
(2)只有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共同偿还被继承人债权。
清偿债务先于执行遗嘱。对债务的清偿是在分配遗产之前进行,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遗赠才能得到执行,若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就不能执行遗赠。因为如果先执行遗赠,就有可能不能**债权人的债权,而实现债权后不能实现遗赠的话,受遗赠人只是失去对赠送财产的受益,并无利益损失。
继承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继承人》规定,继承人应按照各自继承的份额进行债务的清偿,但是对债权人任何一个继承人都有偿付全部债务的义务,清偿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其他继承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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