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程与被告赖经人介绍认识,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程向诉请离婚。在庭审中查明,在程与赖关系存续期间,因旧城改造,程婚前的一处房屋被拆迁,拆迁人以安置房一套对其进行补偿。对该安置房应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认识不一,分歧较大——拆迁安置诉讼流程
律师答疑:
对拆迁安置行为提起诉讼需要当事人携身份证件、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申请立案,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