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的劳动律师团队,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 ,以顾客满意度为追求,充分发挥金标法律服务体系的优势,整合律师及社会资源,不仅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还为客户提供商业机会、促进客户之间合作,为客户提供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我在工地干了快半年了,约定的工作已经做完了,公司不仅不发工资,还要求我继续干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样要到我的工资?
律师答疑:
可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