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是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单位,该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施工的劳务分包给该公司,公司组织石等12名农民工入场施工作业。离场后,该公司未按时支付12名农民工工资12.5万元。分包单位负责人承认拖欠12名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律师答疑:
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要求赔偿。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可以要求单位应按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