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免费遗产继承律师咨询

    更新时间:2024-11-07   浏览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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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发展至今已拥有多名继承.遗产颇具法律处理经验的执业律师,建立只专注于遗产.继承诉讼领域的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咨询:

    王某向公证处提出继承权公证申请,要求继承其母许遗留的一套房产,经审查得知,王申请继承的这套房产是其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改房,已产权,属于王父母的共同财产。王系*生子女,其许病g,生前未曾立遗嘱或以其它方式对房产进行过处分,许的b逝,也未留有遗嘱,许的张氏尚健在,除许外,许父母还有四个。申请人王称自己的、外祖母和四位舅舅均同意放弃对上述房产的继承权,自己可以*自继承属于许的房产份额——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转移

    律师答疑:

    房屋的继承权一般是不能够转移的,因为继承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的财产权利,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该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但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所继承到的遗产,可以转移。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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