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欠钱起诉案件律师

    更新时间:2024-05-16   浏览数:25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货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地区  
    产品数量:1.00件
    价格:¥1.00 元/件 起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专注提供法律服务,以客户为中心,凝聚不懈的激情与智慧,输出优质的服务,为客户解决问题,.诚信.尽责是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对客户不变的承诺。
    法律咨询:

    吴向朱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月利率1%。后吴未还本付息,双方约定将吴拖欠的利息5千元计入本金,并重新出具《借条》,记载内容如下:“今吴借到朱5.5万元整,月息一分。”后朱提起诉讼,要求吴偿还朱借款本金5.5万元,并支付以5.5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至止的利息——利滚利的借条是否合法

    律师答疑:

    不合法,法律禁止,如果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应当按时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http://jinbiaols.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