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乡企业办公室与村农民季签订租赁合同一份,租赁物为土地一块,期限10年。乡将厂租赁给县大店镇农村x用合作社分社,期限20年。后乡撤销,其权利义务由镇人民享有和承担。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社将厂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磨具有限公司。磨具有限公司要求季搬出未果,诉至,要求解除乡企业办公室与季签订的租赁合同。审理认为,该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镇人民和季,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有权提出租赁合同解除的主体只能是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磨具有限公司无权提出解除此租赁合同。遂依法驳回其起诉——不是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起诉
律师答疑:
不是合同当事人能否起诉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即三人认为自己对诉讼的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通知他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