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的王找到了发小李先生的家中,一次又一次地恳求对方借给自己10万元,帮他度过这次的难关。较终答应借钱给他。在借钱的同时二人也做出了约定并签下了一份借条。在借条中,王向李先生借款10万元,并承诺在当年的10月初便会将钱还回来,出于朋友间的信任,二人在借条上并没有做出利息的约定。然而,在到了规定的还款时间后,李却并没有拿回那笔借款,找到王时,对方却以资金周转不足或经营失败等多种理由进行推脱,始终不肯偿还一丁点的欠款。无奈之下李先生再一次找到王,让他**偿还其中的一半,之后再偿还另一半。但即使这样,王也没有被李先生的条件打动,一分钱都没有还给对方,在经过这段时间的交流和观察后,他的这个朋友就是一“老赖”,院子里还有辆车,但就是不还钱,于是李先生一气之下便将其告上了法庭。李先生将王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本金以及逾期后所产生了利息等——欠钱不还起诉是否有用名下没财产
律师答疑:
欠钱不还的情况起诉有用,欠款人名下没有财产的,则在强制执行的时候会中止执行,等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当事人要起诉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