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住三楼)与王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徐一时激愤,从厨房拿出一把菜d,王见状上前夺刀未果,徐将菜d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发觉后向楼上质问,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二把菜d,王再次上前夺d未果,徐又将二把菜d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j。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其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据《*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九十一条之二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刑事案件家属是否可以探视
律师答疑: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在期间,家属不可以探望犯罪嫌疑人,但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会见嫌疑人。辩护人会见的规定如下: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