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原告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为五级。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未参加工伤。原告申请仲裁。仲裁**以当事人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原告向人民提起诉讼。工伤5及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答疑:
工伤5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由各省级人民规定,例如广东省五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各省级人民规定,例如广东省五级伤残为50个月的本人工资;
5、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较长不**过24个月。
6、其他赔偿项目有: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如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康复费,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费。
法律依据:
《工伤条例》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