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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两口子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无共同语言,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并多次闹离婚,两人还育有一孩子,为此决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答疑:
离婚协议是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真实意思所签订的协议,从签字之日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
《民法典》千零七十九条 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