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在线qq咨询

    更新时间:2024-05-18   浏览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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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宽领域,多层次法律服务,合理收费,发挥化与团队化优势,解答各种疑难案件辩护.婚姻.抚养.遗产继承.房产等,服务客户各类案件经验十分丰富,切实为您解决。

    法律咨询:
    男人和女人结婚之后,男人不顾家,女人背叛了婚姻,较后两个人走向了离婚,两人有套房子——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答疑: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以共同财产分割。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人民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二十七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款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人民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款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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