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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12-16   浏览数: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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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

    之前买的那套二手房说户籍应该注销,但还没有注销。起初,有一项协议规定,如果户籍未签字,将支付违约金。截至目前,违约金已**过40万。这所房子是35万元买的。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答疑:

    二手房违约要按照合同的规定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规定进行计算。买房之前都会签订合同或者是房屋买卖的相关协议,通常合同里面都会标明,如果卖房者或者是购房者之间有一方违约,比如由于种种私人的原因提前退房,或者是由于拆迁等等其他原因提前退房的,就需要按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也就是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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