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务合同法律咨询

    更新时间:2024-05-06   浏览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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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劳动律师,劳动律师团队,劳动律师团,专注于劳动诉讼领域,找劳动律师,到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劳动辩护*律师团亲自为您制定方案。

    法律咨询:

    公司小李怀孕了,现在孩子还在哺乳期,导致她还不能来上班,说她在家休息时间太长了,影响了公司的效益,结果公司要辞退她,公司要辞退她的话该怎么赔偿?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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