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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时效问题?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有一方隐瞒转让、变卖、毁损共同财产、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当共有财产分割时,对隐匿.转让.出售.毁坏共有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减少或减少。如双方离婚,如有上述行为,可向人民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该条款规定,配偶离婚后,其财产仍未分割,且该部分财产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属共同共有,另一方可从发现上述行为入手,向人民提起诉讼,依法请求分割财产。此时,请求分割财产时,适用《民法》中有关时效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请求人民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