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镇土地纠纷律师电话

    更新时间:2024-12-24   浏览数: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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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土地发生纠纷,先找村委会调解。调节不好,再找乡镇所调解,最后找法院合法解决。
    2、*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乡(镇)人民**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遇到农村土地方面的纠纷,其实可以先找村委会调解。调节不好,再找乡镇所调解,最后找法院合法解决。需要提醒的是,遇到土地方面的纠纷,千万不可冲动行事,也不能采取暴力方式来解决,这样势必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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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中,如果是因承租人延付、拒付租金而引起纠纷导致的诉讼应适用特殊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一百三十六条:“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过一年而当事人又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力证据的,权利人也同样丧失了权。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若遇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则法律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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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
    土地本身权属不清的,两个以上发包方对同一块土地向不同的承包方或均要求向同一承包方发包的,显然案件的本质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不确定谁是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者何方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则不能确定承包合同的有效性,所以应按《土地管理法》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处理。确定发包方的土地使用权人地位后,承包经营合同即具备了民事诉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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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土地纠纷,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是说一定要先请求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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