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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借给朋友钱时未约定利息,因为都有朋友没考虑太多,只是口头上说,不会亏待我,怎么也不会比银行的利息低,可以没有书面的,借款至今已近6个多月了,他一分钱没给过我,现在我让他支付利息偿还本金,他却说当时没说有利息,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如果去打官司,会支持我利息吗?
律师答疑:
《合同法》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约定利息的,利率不能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所以本案中,双方并未约定利息,应视为没有利息,A不能主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