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婚继承纠纷口碑好的律师

    更新时间:2024-05-20   浏览数:284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货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产品数量:9999.00个
    价格:面议
    为了避免遗产继承时发生纠纷,建议订立遗嘱时较好找到的律师作见证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律师做遗嘱见证,律师遗嘱见证需要两名律师吗?
    昌平区遗产继承律师回复:
    为了**遗嘱的真实性,我国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都需要见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而实践中,也不是任何人都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此时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
    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我国《继承法》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昌平区遗产继承律师回复:
    当事人在订立遗嘱时,较好选择委托律师作为见证人。
    首先,律师可以根据遗嘱人的需求为当事人代书遗嘱,并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会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
    其次,当遗嘱人对有关的财产分割事项有疑问的,律师会提出合理的建议,避免因处分非个人财产,导致遗嘱中部分财产分割无效;
    另外,**实践中,由律师作为见证的遗嘱,即使日后继承时发生纠纷,通常是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想要变公证遗嘱的,需要重新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变手续。可以咨询当时见证的律师,律师会根据需求帮助遗嘱人变遗嘱。
    我国继承法规定,以被继承人为中心,父母(养父母)、子女(养子女)、配偶都是一顺位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孙子孙女、外公外婆等都是二顺位的继承人,只要一顺位有一个人存在,二顺位的人就没有权利继承,只有一顺位的人都没有,二顺位的人才能继承。一顺位的人如果有多位,按比例分配。胎儿也有权利继承。为什么要单独来说呢?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在我国胎儿出生前还不是人,没有人的相应权利,所以在我国堕胎行为并不违法,在有些国家,这种行为不仅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的行为。既然他还不是人,正常情况下,他也就没有继承权利,但在胎儿正常情况下是会出生的,会变成正常的人,所以正常情况下的权利还是需要保护的,因此我国新出台的民法总则规定:胎儿也有继承权。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一顺序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对共同遗嘱未作规定,但**部2000年颁布实施的《遗嘱公证细则》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撤销及生效的条件”。由此可见,**部不提倡共同遗嘱。但是,并未有法律明确禁止两个或以上人员订立共同遗嘱。只是建议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但在实务中,共同遗嘱往往会引发很多纠纷与矛盾。一是共同遗嘱何时生效的问题。《继承法》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不过,若是分开订立遗嘱,每个遗嘱都是相对独立的,此时,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起发生效力。但在共同遗嘱中,由于存在多个立遗嘱人,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只要其中一个立遗嘱人去世共同遗嘱就生效,还是需要所有立遗嘱人全部死亡该共同遗嘱才生效?二是共同遗嘱如何变、撤销的问题。《继承法》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自己所立的遗嘱”。若是分开订立遗嘱,每个遗嘱都是相对独立的,此时,任何一个立遗嘱人均可在其死亡之前自由撤销或变其遗嘱。但在共同遗嘱中,由于存在多个立遗嘱人,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单方撤销或变遗嘱的内容。那么夫妻一方书写,另一方在上面签字的遗嘱,有效吗?这在法律上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遗嘱情形,但生活中又非常常见。首先这种遗嘱是有效遗嘱,是自书遗嘱范畴,并不适用代书遗嘱的规定。这种遗嘱方式其实属于是共同遗嘱,共同遗嘱并不是法律规定的一种遗嘱方式,但现实*量存在这种遗嘱的方式。夫妻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组织方式,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的处分上不同于其他的关系。夫妻一方手书遗嘱,另一方在上签字并标明日期的,符合自书遗嘱的情形,是有效遗嘱,法律认可其效力。
    宅基地,是农村的个人用于住宅等建设的用地,因此人们对宅基地的关注点也很多。在城市里的人房产能够一代一代传下去,那么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继承过户的,但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可以通过一定方式。
    理论上,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真正属于农民的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不过,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地随房走,子女能够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连带的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可以属于自己的。
    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民要继承父母的房屋,首先得有证明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手续,比如说宅基地证书、房产证书等等,如果没有这些证明手续就必须要去公证处公证,如果不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合法途径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就不能够继承,农民如果不能够证明宅基地以及房屋属于过世父母所有,则不能够继承!
    房屋继承析产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1、对于房屋继承纠纷,继承人之间或当事人之间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签订协议明确遗产的分配。2、对于房屋继承纠纷,还可以请求调解,向人民调解**请求调解。3、继承人不能通过上述解决方式解决纠纷,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遗产归属。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继承纠纷不能向仲裁**请求仲裁解决,因为房屋继承纠纷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一)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二)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1994年后法律对以夫妻名义同居就有夫妻身份予以了否定。《继承法》十四条规定,对死亡一方尽了较多义务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其享有的不是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因互助产生的权利(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十八条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gbaadfi/-

    http://jinbiaols.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