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偷来的了,会判的更重吗?
律师答疑:
盗窃与一般的盗窃行为有所区别,根据高人民、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条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是一种不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如果偷来的了,奖金金额直接计入盗窃数额,盗窃数额为的购买金额和奖金金额之和。
根据《*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解释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所以当事人将面临刑事责任,奖金金额越大,当事人面临的刑罚可能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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